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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款:

 

一、 保密事项
  甲、 乙双方应就合作过程中所掌握的对方环境状况、产品技术、生产工艺、客户资料、商业情报等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相关内容,否则由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损失。
  
二、 服务方式和周期
  1. 乙方可向甲方提供以下两种服务方式和周期:
  (1)下厂服务:乙方自双方约定上门服务之日起,通常可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校准工作;
  (2)下厂时间同时双方协商,甲方须安排相应人员配合乙方工作并确保实际校准仪器与本报价单所列的仪器名称、型号规格以及数量等情况一致。
  送检服务:乙方自收到甲方设备之日起,通常可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校准工作。
  如有超出乙方能力范围的仪器,将被代送到乙方的合格分供方完成,代送仪器的校准周期以分供方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依所参照规范规程及说明书等情况不同,乙方出具证书时将进行结论判定,并在计量标签上给予有效周期建议。
  (4)如甲方不接受,甲方应提前在本报价(合同)备注栏注明,或于实际校准前(不少于2天)向乙方书面说明。
  (5)仪器校准中,因甲方仪器失准等自身原因导致仪器校准部分参数不合格,乙方仍应出具相应报告并按原报价收费,但甲方仪器无法开机的除外。
  
三、 服务费用和结算
  (1)费用结算:乙方完成服务后,将《收费通知单》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确认费用,超期视为已确认。收费接受银行转账,仪器校准结束时付款,款到后开具发票、取仪器及证书。
  (2)加急费:当天完工,加收50%;三个工作日完工(公休节假日除外),加收30%。 
  (3)下厂服务费:包含交通费、差旅费与校准费,甲方务必同时缴纳所有费用。
  (4)违约滞纳金:逾期支付的,乙方有权每日按逾期费用千分之五的标准收取违约滞纳金,直至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5)如实际与报价单所列不符或超出本报价单的仪器不在本次服务范围内,须另行提起委托报价(合同)流程。
  
四、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义务与权利:
   (1)为保证报告证书、发票中客户信息准确无误,甲方需提供准确的公司名称、地址及开票信息。
   (2)甲方需要将设备仔细打包,并确保乙方收到时设备仪器完好无缺,邮寄时需要提前跟乙方取得联系,并向乙方提供快递单号,请勿使用到付。
   (3)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与仪器有关的、实际上或潜在的危害或危险,包括但不限于存在辐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成分、材料或部件。由于甲方没有履行以上通知义务所造成的乙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医疗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甲方予以赔偿。需要时,甲方应提供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等必要资料。
   (4)甲方对计量校准项目有特别要求的,应在服务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有权审查其合理、合法性,并具有据实决定是否接受该要求及调整服务费用和周期的权力。
  
     2. 乙方义务与权利:
     (1)乙方收到甲方设备后,对设备进行检查,若需维修,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另算;乙方完成相关技术服务项目后出具的证书仅对该仪器负责,且乙方有义务就证书的相关内容,接受甲方咨询。
  (2)乙方以目前的技术水平或因计量校准设备发生故障而无法及时、准确地完成相关服务时,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有项目均以国家、行业的相关要求进行,并保证校准数据的准确性。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损失情况,承担不高于校准费用的赔偿责任。
  
五、 合同争议和生效
  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计量校准委托报价(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报价单(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未尽事宜,详见服务机构网站http://www.baclcorp.com.cn 公布的《BACL大中华区标准服务条款》。